各党委: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安排,结合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各类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班次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过不少于6个月培养教育的入党申请人,经群团组织推优或党员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已向基层党委备案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未经分党校培训或培训未结业的,不得列入发展党员计划。
2.发展对象培训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基层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3.党员(含预备党员)培训班: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并已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员(含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分别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8学时。
4.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等党务工作者均可参加。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12学时。新任党支部书记在任职半年内接受任职培训。
5.师生党员基本培训集中大课:全体师生党员均须参加。各基层党委根据实际可将发展对象纳入学习范围。集中大课每半年举办2次,全年共4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教育培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将廉洁教育列入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增强廉洁意识,树牢正确价值观,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
四、培训要求
各分党校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在“燕山大学党校学习培训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党校学习平台”)建立相应培训班次。各类班次均应包含集中理论辅导。其中,发展对象集中理论辅导不少于8学时,课程目录详见附件1。
五、培训方式
各分党校充分利用“党校学习平台”,制定专门培训方案,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融合集中理论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撰写学习体会、实践教学、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效果。
六、考核方式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及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考核由各分党校负责实施。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可在“党校学习平台”制发电子结业证书,由各党委专人批量审核、集中打印盖章后存入个人发展党员材料。教职工党员的培训证书一般发放电子版,确有需要,基层党委可发放纸质版。
发展对象通过分党校集中培训后,须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
七、结业考试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发展对象结业考试预计于5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分党校合理安排发展对象培训时间。
八、其他
1.各基层党委书记、党员院长要坚持讲党课,每学期至少为发展对象、党员、党支部书记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讲授一次党课。
2.请各分党校在“党校学习平台”上线运行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及时完成班次创建和培训课程备案,在培训过程中及时上传学习记录。4月30日前,请各党委分党校将发展对象参训名单报送学校党校邮箱(dangxiao@ysu.edu.cn,学员名单见附件2)。各培训班应指定专人负责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规范有序。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