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6-01-0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6]1号)中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涉及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的各有关单位(见附件3)。

二、工作内容

按照绩效自评管理制度要求,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须公开,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所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表中说明,组织完成表格填报工作。

填报内容包括:

1.具体完成情况: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成效概述。

2.总体完成率:项目整体目标完成百分比。

3.指标分值:各项绩效指标设定的原始分值。

4.单项指标完成值: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的数据或结果。

5.单项指标完成情况:对照目标值,说明各指标实际达成度。

6.自评得分:依据完成情况对各项指标评分。

7.自评总分: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

8.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客观分析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9.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明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围绕填报内容,同步收集、整理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如项目总结、成果证明、数据报表、影像资料、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确保绩效自评结果有据可依。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填报完整的《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版。

2.所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文件整理规范:

1.请为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文件夹内应包含:

(1)该项目的绩效自评表(电子版)

(2)该项目对应的佐证材料压缩包(将所有佐证材料打包为“佐证材料”)

2.将所有项目打包为一个总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

(三)报送邮箱:ysujccyjs@ysu.edu.cn

(四)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下午17:30前。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报送。

(二)绩效自评结果是后续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预决算科

联系电话:0335-8075325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9日


附件【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对2025年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各单位省级项目绩效自评表.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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