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6]1号)中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涉及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的各有关单位(见附件3)。
二、工作内容
按照绩效自评管理制度要求,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须公开,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所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表中说明,组织完成表格填报工作。
填报内容包括:
1.具体完成情况: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成效概述。
2.总体完成率:项目整体目标完成百分比。
3.指标分值:各项绩效指标设定的原始分值。
4.单项指标完成值: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的数据或结果。
5.单项指标完成情况:对照目标值,说明各指标实际达成度。
6.自评得分:依据完成情况对各项指标评分。
7.自评总分: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
8.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客观分析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9.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明确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围绕填报内容,同步收集、整理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如项目总结、成果证明、数据报表、影像资料、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确保绩效自评结果有据可依。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填报完整的《2025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版。
2.所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文件整理规范:
1.请为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文件夹内应包含:
(1)该项目的绩效自评表(电子版)
(2)该项目对应的佐证材料压缩包(将所有佐证材料打包为“佐证材料”)
2.将所有项目打包为一个总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
(三)报送邮箱:ysujccyjs@ysu.edu.cn
(四)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下午17:30前。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报送。
(二)绩效自评结果是后续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预决算科
联系电话:0335-8075325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