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026-01-07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2025年相关项目指南,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二、主要项目及申请、录取时间(申请及录取时间供参考,具体请以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详见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包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和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网报时间:4月10日–30日,6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详见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包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网报时间:3月10日–4月1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网报时间:一般为9月10日-25日,11月公布录取结果。详见项目正式通知。

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详见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类别为实习生;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全年开放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

(2)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下设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合作渠道(以下简称单位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年受理该项目申请。

5.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及录取时间根据相应项目指南施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项目后续具体通知。

6.国外合作项目。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共同设立并实施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申请及录取时间根据相应项目指南施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项目后续具体通知。

其他项目通知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7.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要综合考虑自身外语水平、与国外导师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方面因素,严格按照选派工作指南要求,根据各项目时间节点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和外语合格证书等,以免出现不符合条件,错失申报机会。

2.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或学业安排交接问题,以确保能按时出国。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3.校内职务是处级干部的申请人,需先经校党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申请,获批后须严格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1)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请人登录校园网“一网通”外事系统(https://waishi.ysu.edu.cn/fa-sys/public/myForeignAffairs)进行校内报名,并按项目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扫描材料务必清晰、完整,不能出现材料模糊、上下颠倒等情况,以免影响审核。注:学生成绩单需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阶段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2)各单位按相应项目时间节点(详见后续具体项目通知)统一将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等纸质申请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后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uogangjun@ysu.edu.cn。学校将对申报各类项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2.申报要求。

(1)由于各项目申报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设有固定受理时段,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项目宣传和动员,组织师生积极申报,并严格按选派要求和校内选拔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填报提交后自动生成表格),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处。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各项目网报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刚军

电话:8078052

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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