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目前尚未正式发布2025年度基金项目进展工作相关通知,根据往年惯例,此项工作一般于次年1月15日全部截止。目前基金系统中已生成进展报告,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特参考2024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提醒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请各位老师按要求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提交,预留科研院审核时间,无需提交纸件报告。
注:2025年新立项项目无进展报告不需填写。
2.进展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3.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5.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成果;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成果;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成果;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成果。
6.已提交报告如需修改可联系学院科研科或科研院予以退回,科研院将于2026年1月15日16时前完成所有项目进展报告的线上审核与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8057039
联系邮箱:kyk@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