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和科技创新平台:
为加强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确保科技创新平台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助力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根据《燕山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22〕71号,附件1),现启动2025年度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校内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4年底,学校建设满一年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行业类、协会类以及学校自设的平台原则上均应参加考核。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最新工作要求,因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已实行绩效月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并刚完成平台考核工作,故不纳入本次校内绩效考核范围。
考核清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人才队伍、科研项目、成果产出、社会贡献和运行管理等,内容填报格式详见《燕山大学科技创新平台校内绩效考核工作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工作报告”),数据采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平台考核工作,组织本学院各相关平台如实认真填写工作报告和《学院科技创新平台校内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4),并根据工作报告整理制作PPT汇报材料(不超过6分钟),于2025年10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3、4WORD版和签章扫描版以及相关平台的PPT汇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为避免重复、精简任务,同一团队建设多个平台的可按最高级别平台为主报送上述材料,报送时须注明涵盖的所有平台名称。“四院四中心”独立参加考核,单独报送考核材料。
学校将择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组织进行现场汇报(PPT形式汇报)和考核评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老师:8074983 135033*5758
王老师:8074983 133733*9928
电子邮箱:dongxinwei@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