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预算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预算管理实际,即日启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
二、申报方式
请涉及预算单位按照规范格式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1),以A4纸打印,经领导签字(部门经费由单位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学院经费由党政联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各预算单位凡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资金(即校内财务预算文本中列明资金)、双一流资金、创收资金等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的,都应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经费政府采购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
1.《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附件2)中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附件2)外的品目,货物、服务50万元以上及工程60万元以上,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一个预算项目下,所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凡能在本项目内与其他品目组成标段(合同包)采购的,且标段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分年度安排预算、一次性采购的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涉密政府采购预算按其规定执行。
(三)特殊注意事项
1.根据省财政“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要求,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漏报、缺报或未准确编列的,执行中省财政不再办理增列、调整等手续。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要求的采购品目,均需进行申报(包括因2024年采购手续未完成而需延至2025年实施采购的品目);
2.各预算单位采购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如复印纸、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一体机、显示器、空调机等),必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准确填写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否则年中将无法办理采购手续。空调采购项目,其经费负责单位需提交详细的采购说明,包括采购的型号、数量、单价及采购理由,并由采购经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预算单位申报2025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额度,应参照2024年度部门经费全部额度的70%的比例进行申报,超出部分将不予采购。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均须按照规范填写并提交《政府采购预算表》(具体参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1.计划财务处,预决算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宏,联系电话:0335-8075325,办公地点:世纪楼201。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发辉,联系电话:0335-8056401,办公地点:世纪楼804。
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