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01  

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燕大教字2022[3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4月1日-5月10日

二、评选名额

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2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请参评的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

2.全身心投入教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丰富教学方法,教学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强,教学满意度高。

3.热爱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和学生交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威望高,深受学生喜爱。

4.近三年所授课程中,每学年至少有一门课程学生基础性评价结果在学院排名前60%,且不能有课程评教结果出现在学院排名后10%。

5.完成学院教学任务,且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学年。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因师德师风、教学违纪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4月1日-4月20日)

各学院成立“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办法的制定、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原则上,各学院的评选程序中应包括且不限于学生提名、资格初审、候选人优秀事迹展示、学生投票、专家评议、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于4月20日前将《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教师培训中心,世纪楼505B。

(二)学校资格审查(4月21日-4月25日)

学校根据参评条件对各学院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名单并公示。

(三)事迹展示(4月26日-5月8日)

学校对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事迹进行宣传展示,使学生深入了解各位候选人事迹。

(四)学校审议公布

经公示、事迹材料展示后无异议,最终确定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从教业绩,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同时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评选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评选程序和评选纪律,并将本单位评选实施方案、组织情况报告、推荐人选材料等报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二)获得“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荣誉称号者三年内不再参评;对申报材料或者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次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参评。

评选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亚靖

联系电话:8048553

邮箱:pgyj@ysu.edu.cn

附件1: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

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4年4月1日

附件【附件1: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第二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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