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单位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1-30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燕大党字〔2022〕10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二级单位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将从工作总结、实地核查、考核评分、审议公示及公布等方面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报送考核材料,确保考核工作进展顺利。

一、报送工作总结

(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二)内容:

1.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群团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等51个二级单位,根据目标绩效考核要求(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见附件2),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撰写提交本单位《2023年度**单位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4)。其中,关键性指标与特色创新工作完成情况,要逐条对照目标责任书,言简意赅、清晰明确地表述,业绩成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涉及的数量指标以清单形式列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但需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部分成绩直接计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报送工作总结的现象,《2023年度**单位工作总结报告》已整合部分单项考核牵头单位与协同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要求。

2.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二级单位,可申报突出贡献奖,填写《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6),若是同一项目,单位间需联合申报,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三)报送方式:

1.电子版:单位行政负责人登录“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中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部门负责人】入口进入系统,上传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pdf格式)(操作方式见附件7),上传报告时不用将“党建思政与安全稳定工作”“业务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拆分;《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word格式)、《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发至mbglb@ysu.edu.cn。

2.纸质版:《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突出贡献奖申报表》纸质版材料(签章)送至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地点:世纪楼1407。

二、实地核查

(一)时间:2023年12月15—20日。

(二)内容:根据考核工作需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对14个教学(科研)单位、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包括政治建设、宣传思想、作风纪律、安全稳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工作、实验室、资产与档案(校友会)管理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三)说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拟定今年的重点核查内容(附件5)、安排现场核查日程(详细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并提前告知各二级单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三、考核评分

(一)党建思政、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前。

2.内容: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根据单项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结合现场实地核查及其他相关考核情况,对51个二级单位的政治建设、宣传思想、作风纪律、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

3.报送方式:评分结果无异议后,由单项考核牵头单位负责人登录“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评分人】入口进入系统,完成所负责的评分工作(操作方式见附件7),纸质评分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办公室(世纪楼1407)。

(二)基本目标任务考核评分

1.教学(科研)单位基本目标任务考核评分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前。

(2)内容: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根据单项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结合现场实地核查以及其他相关考核情况,对14个教学(科研)单位的业务相关基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

(3)报送方式:评分结果无异议后,由单项考核牵头单位负责人登录“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评分人】入口进入系统,完成所负责的评分工作(操作方式见附件7),纸质评分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办公室(世纪楼1407)。

2.党政群团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基本目标任务考核评分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前。

(2)内容及报送方式:

①单项考核: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根据单项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结合现场实地核查以及其他相关考核情况,对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工作、设备、资产与档案管理相关基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评分结果无异议后,由单项考核牵头单位负责人登录“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评分人】入口进入系统,完成所负责的评分工作(操作方式见附件7),纸质评分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办公室(世纪楼1407)。

②民主测评:校领导、教学(科研)单位的处级干部、科级秘书、系主任等人员,采用“实名登录+匿名评分”的方式,登录“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评分人】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对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的本职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满意度)的2项测评(操作方式见附件7)。

(三)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

1.教学(科研)单位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

(1)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内容:

①办公室汇总党建思政、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计算业务工作保障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结果(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

②业务负责部门核实教学(科研)单位相应业务关键性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2.12),对14个教学(科研)单位的业务相关关键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无异议后,考核评分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办公室,电子版发至mbglb@ysu.edu.cn。

③办公室汇总与计算14个教学(科研)单位的关键性指标得分情况,并上传至二级单位考核系统。

2.党政群团职能部门、教辅及其他单位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

(1)2023年12月31日前,办公室汇总党建思政、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计算业务工作保障关键性指标考核评分结果(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

(2)2023年12月31日前,单项考核牵头与协同单位核实财务工作相关关键性指标完成情况,对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的财务相关关键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无异议后,考核评分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办公室,电子版发至mbglb@ysu.edu.cn。

(3)2024年1月5日前,办公室组织召开现场汇报评分会议,以PPT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8分钟。评委根据汇报和指标完成情况,对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其他8个关键性指标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4)2024年1月5日前,办公室汇总计算19个党政群团职能部门、18个教辅及其他单位的关键性指标得分情况,并上传至二级单位考核系统。

(四)特色创新工作考核评分

1.教学(科研)单位特色创新工作考核评分

(1)时间:2024年1月5日前。

(2)内容:

①2023年12月31日前,业务负责部门核实教学(科研)单位业务相关特色创新工作完成情况,根据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2.12),对14个教学(科研)单位的业务相关特色创新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3位)。无异议后,考核评分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办公室,电子版发至mbglb@ysu.edu.cn。

②2024年1月5日前,办公室汇总与计算14个教学(科研)单位的特色创新工作得分情况,并上传至二级单位考核系统。

(五)突出贡献奖推荐

1.时间:2024年1月5日前。

2.内容: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召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核研究形成突出贡献奖推荐意见。

四、审议公示及公布

1.时间:2024年1月中旬前

2.内容:

(1)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检查各项评分,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形成初步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建议。

(2)召开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各项情况、考核初步结果和拟推荐的突出贡献奖。

(3)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突出贡献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

(4)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学校2023年度考核结果并根据常委会决议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王伟伟、周益兰

联系电话:0335-6980549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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