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3-11-20  

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燕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的通知》(燕大教字[2021]234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人力资源处统计“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上课情况工作的需要,现将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上课情况核查工作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关于印发燕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的通知》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23年为本科生上课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满足授课学时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在附件2“待核查(多人任务——导论、多人、实验课)”表单中填写个人承担的学时数;在“待核实(教学计划外为本科生讲座)”表单中填写教师讲座情况,提供讲座通知、签到表或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

2.请注意“待核查(多人任务——导论、多人、实验课)”表单中,导论(讲座)课、多人授课、实验课首先要判断是否为独立授课,如果是独立授课,在“是否独立授课”栏中直接填写是即可;如果是多人授课,在相应栏中填写实际的授课教师和承担学时等信息。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的教学任务均需要核实。

3.将个人各类讲授学时总数填写至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授课核对结果”表单中“多人授课、导论讲座课、实验课承担学时”和“教学计划外为本科生讲座学时”对应列。原则上“教学计划外为本科生讲座学时”只核对任校部机关“双肩挑”干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各教学单位的一级教授,或各教学单位开发型岗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讲座情况。

4.因教师出国、驻村、借调、援疆、援藏、病假等原因而讲授任务不达标的特殊情况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授课核对结果”表单中注明。“病假”一般以人力资源处请假统计为准。

二、“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上课情况核查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名单(附件3),对应核实后的附件2“待核查(多人任务——导论、多人、实验课)”“待核实(教学计划外为本科生讲座)”表单,将附件3对应列“单人理论课任务学时”“多人授课、导论讲座课、实验课讲授总学时”填写齐全,完成“燕山学者”高层次人才上课情况核查。

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月27日(周一)下班前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世纪楼509办公室)。附件材料由教务处单独发送至各教学科研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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