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推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2023-06-02 宋歌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本单位人选(每学院限报1人),由于时间紧,请于2023年6月5日8:00提交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材料。学校将于6月5日下午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8387513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附件4: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5:档案袋封面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3年6月2日


附件【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2023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 档案袋封面.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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